生效日期:2015 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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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存取使用本服務,即代表您:
已詳閱本條款並理解其內容
將遵守本條款
您已年滿居住地之法定成年年齡,或具備簽訂契約之法定行為能力。
若您代替您的雇主使用本服務,一旦您接受本條款,即視為您的雇主與 安進 簽訂合約,同時您保證已取得代表雇主締結合約之授權,因此本條款對您的雇主具有約束力。
若您對本條款任一部分不同意,請勿使用本服務。
本服務若干功能如行動應用程式 (「App」)、促銷、優惠、調查研究等,可能適用其他條款及條件 (「附加條款」),將於功能提供時一併提出。安進 可能透過本服務或非線上方式向您提出附加條款。不論以何種方式提出,安進 要求您在使用本服務該等功能之前,必須同意接受附加條款。除附加條款另有規定外,附加條款皆納入本條款。若您不同意附加條款,即不得存取其適用之服務。本條款及附加條款等同適用;但若附加條款與本條款任一規定不一致,在附加條款適用範圍內,以附加條款為準。
本條款生效日期如本網頁頁首所示;增加新功能時,我們可能修訂或增補本條款。我們將事先書面通知您本條款重要變更內容,除非法律要求,或基於保護本服務其他使用者之使用權,各項變更皆不會對您的隱私權造成回溯影響。若您在生效日後持續使用本服務,即代表您同意修訂條款。修訂條款將取代先前條款及其相關協議、通知、聲明。
本服務 (包括資料、圖像、繪稿、內文、視訊、音訊、商標、標誌、服務標誌、本服務提供之其他內容等,以下合稱「安進 內容」) 屬 安進 或其授權人所有,並受美國及其他國家之著作權、商標等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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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內容不得解釋為以默示、禁反言或其他方式,將 安進 商標、標誌、服務標誌 (以下稱「標誌」)、專利、營業祕密、本服務內含的其他智慧財產等之授權或權利,授與他方。未經授權使用任一標誌或 安進 其他智慧財產,可能違法。安進 保留本合約未明文授予之一切權利。
未經 安進 書面授權,您不得:
將 安進 內容任一部分併入其他作品 (例如您的網頁),或以任何公開或商業方式使用 安進 內容;
變更著作權、商標或 安進 內容之其他智慧財產權相關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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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安進 內容,由您自行承擔風險。
安進 內容 (包含一切醫療相關資料) 僅供參考,請將 安進 內容與其他資料交叉參照,並向您的醫師及醫護人員確認。對於任何作者或其他人透過本服務提供之治療、療法、醫療、裝置、診斷、行為、建議或策略,安進 概不保證或擔保。
安進 內容僅供參考,不得取代專業醫療建議、診斷或治療。請勿因為您在本服務中看過的若干資訊,而忽略或延遲向合格醫護人員尋求醫療建議。緊急醫療情況請勿使用本服務,若有緊急醫療狀況,應立刻聯絡醫護人員並撥打 119。
5.1. 資格:您必須年滿居住地之法定成年年齡並為本國居民,才可使用本服務。使用本服務,即代表您向 安進 聲明本身已年滿居住地之法定成年年齡且為本國居民。
5.2 您的帳戶:凡建立帳戶 (以下稱「帳戶」) 以使用本服務特定功能,即代表您同意維護帳戶資料,隨時保持資料即時、完整且正確。若您提供不實、不完整或不準確的資料,您瞭解本公司有權終止您的帳戶及對本服務之使用。
建立帳戶,即代表您同意 安進 有權使用您建立帳戶時提供的聯絡資料,與您聯絡。
請勿將您的帳戶與他人共用,您須對自己帳戶的活動負責,包括您將帳戶與他人共用,他人使用您帳戶之情形。若您未妥善保管帳號密碼,導致他人使用您的帳戶,這些帳戶活動也須由您負責。
5.3. 您的責任:您僅限基於合法目的使用本服務,不得對 安進 伺服器或網路造成損害、停用、負載過量,或阻礙干擾他人使用本服務。
不得意圖透過駭客、破解密碼或其他手段,以未經授權的方式存取本服務、其他使用者帳號,或 安進 電腦系統或網路。在遵守上述各規定之前提下,您同意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也不得鼓勵或允許第三方為之:
對本服務或 安進 內容進行拷貝、修改、採用、翻譯、反向工程、解碼或企圖取得存取權;
使用機器人、蜘蛛程式、網站搜尋/檢索應用程式,或其他自動裝置、程序或方法,對本服務任一部分進行存取、檢索、數據挖掘或索引;
基於任何理由將本服務 (或其特徵或功能) 出租、租賃、出借、銷售、轉授權、讓與、經銷、發佈、移轉,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給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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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服務之一切相關費用及成本,由您自行負擔。若您透過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行動裝置存取使用本服務,必須取得 Wi-Fi 無線網路服務,或具備行動網路,若干服務可能需要 SMS 或 MMS 簡訊功能。您同意,您的行動網路供應商對一切訊息及資料收取的費用,由您自行負擔。本公司並未就 安進 簡訊服務另行收費,但其他簡訊費率可能適用,一切費用將向您的行動網路供應商收取。如有簡訊延遲接收,安進 概不負責,因為簡訊傳送取決於您行動網路服務之傳輸。簡訊依「現狀」提供,不保證在任何地點皆可提供。
一旦您點選接收本公司簡訊,您收到簡訊的頻率取決於您與本公司之間的交易。凡同意接收簡訊,即代表您同意 安進 得使用自動撥號系統向您發送簡訊,且您瞭解,同意接收簡訊並非您購買商品或服務之先決條件。
5.4 使用者提交內容:安進 可能不定期提供本服務之網頁或畫面,供使用者展示、發表或上傳資料 (以下稱「張貼」),或向 安進 提供意見反映或資料 (以下稱「使用者提交內容」)。凡透過本服務張貼使用者提交內容,或向 安進 或其指定代表傳送使用者提交內容,即代表您授與 安進 及其指定代表全球、非專屬、可多次轉授權、可轉讓、免權利金、不可撤銷之永久權利,得基於商業或其他目的,無償使用您的使用者提交內容或進行重製、多次轉授權、經銷、建立衍生作品、在任何媒介上執行並載入。一切使用者提交內容皆視為非機密也非專屬。
您擁有自己的使用者提交內容且,並自行負責。基於您有機會使用本服務張貼使用者提交內容,您聲明保證如下:
您擁有或控制您的使用者提交內容之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一切著作權及商標;
您的使用者提交內容真實正確;
您的使用者提交內容並未侵害、違反或盜用第三方之著作權、商標、專利、版權、營業祕密、隱私權、公開權或其他權利;
您的使用者提交內容不含個人身分資料 (但若您已取得該人員事前明確書面同意,則不在此限);若您是醫護人員,不得提交可直接識別病患身分的資料,或您未取得必要之揭露同意、授權或其他法規許可的資料;
您的使用者提交內容不得對第三方或其產品服務做無根據的指控,也不得帶有抹黑、誹謗、猥褻、色情、威脅、騷擾的評論或其他內容;
您的使用者提交內容符合一切適用之法律、規定及法規。
無擔保
安進 保證已有效簽訂本條款,並具備簽訂之法律權力。您保證已有效簽訂本條款,並具備簽訂之法律權力。除前述另有規定外,本服務一概「依現況」及「可用性」提供,無任何明示或默示擔保。安進 特此聲明不提供任何保證或條件,包括適銷性、適合特定用途、產權、無侵權、無瑕疵、不中斷之默示保證,或因交易往來、習慣或貿易實務等事由所衍生之保證。安進 不保證本服務之正確、完整、及時或可靠性。安進 不擔保 (i) 本服務必定符合您的要求;(ii) 本服務運作不中斷、無病毒或無錯誤;(iii) 錯誤必定會更正。安進 或其代理人提供之口頭或書面建議,皆不構成任何擔保。
若干司法管轄區禁止排除默示擔保,因此上述之排除規定未必適用於您。
責任限制
使用本服務,由您自行承擔風險。
安進 特此聲明,如因存取或使用本服務而產生間接、附帶、衍生、特殊損害 (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當事人依賴自本服務取得的內容、與使用者往返資料之錯誤、過失或傳輸延遲、本服務傳輸中斷或病毒,不論是否可歸因於過失、天災、戰爭、恐怖行動、通訊故障、失竊、本服務之損壞或未經授權存取),安進 概不負擔任何契約、侵權、嚴格責任或其他法律關係之責任,縱使 安進 已知悉損害之可能性,亦同。
若本第 8 條之免責聲明或責任限制,因故不適用或無法執行,安進 就本合約任一損害應負之責任,以損害事件發生前六 (6) 個月期間內您向 安進 所支付費用總額為上限,或不超過 1000 美元 (兩者擇低適用)。
相關法律禁止排除擔保之範圍內,上述免責聲明即不適用。
您確認並同意上述責任限制及本條款限制責任之其他規定,屬於基本必要條款,您必須同意上述責任限制,安進 才有意願授與您本條款規定的權利。
若您為加州居民,您放棄加州民法第 1542 條「一般放棄求償,不擴及債權人在執行不求償協議時,並未知悉或懷疑可能存在、對其有利的求償,若債權人當時知悉,與債務人之間的清償必會受到重大影響的情況。」
如有第三方因您違反本條款或使用本服務,向 安進 求償或提起訴訟而導致 安進、其關係企業及主管、董事、員工、代理人、被授權人之責任 (包括花費、開支、依本合約行使賠償相關權利之成本、保險、律師費用),您同意對 安進 負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安進 有權自行負擔費用,就本擔保賠償規定之事項進行專屬抗辯並主導控制。未經 安進 事前書面同意,您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影響 安進 權利或義務之和解。
若您遵守本條款使用本服務,而遭第三方提起訴訟或法律程序,指控您侵害第三方之美國專利、著作權或商標權,安進 同意賠償您因此遭受之直接損害。
安進 得不定期自行決定開發並提供 App 更新,包括升級、除錯、補丁及其他錯誤更正/新增功能 (以下合稱「更新」)。更新也可能對若干特徵或功能進行修改或完全刪除。您同意 安進 並無義務提供更新,亦無義務持續提供任一特徵或功能。
依據您行動裝置的設定,裝置連接至網路時,將:(a) 自動下載並安裝更新;或 (b) 您可能收到可下載並安裝之更新通知。
請立即下載並安裝一切更新。若您未下載安裝更新,本服務可能無法正常運作。您進一步同意,一切更新皆視為本服務之一部分,須遵守本條款一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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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您與 安進 另以書面約定,一旦您連結本服務之任一部分,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i) 對本服務之連結僅限為文字連結,並清楚標明為「安進 服務」;(ii) 連結的外觀、位置或其他特徵,不得損毀或淡化 安進 商標之商譽;(iii) 連結必須指向 安進 服務的主網域名稱,不得指向服務內的其他頁面;(iv) 連結的外觀、位置及其他特徵,不得造成您的組織或實體由 安進 贊助、隸屬 安進 關係企業或與 安進 有關的假象;(v) 使用者點選後,連結必須以全螢幕呈現本服務,不得在原本網頁或服務畫面中框架本服務網頁;(vi) 安進 有權隨時自行決定撤銷對連結的同意。
本條款以使用加州法律為準據法,排除任何法律適用條款。您與 安進 同意,本條款不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之解釋。
您與 安進 同意,任一方得向他方求償,但僅限以個人為單位,不得訴諸任何形式之團體或集體訴訟。
您與 安進 同意,一切求償依本第 13 條規定之仲裁方式解決,雙方皆放棄向任何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法院訴訟可能享有之權利,例如調閱權,不適用於仲裁解決或受限制。
因本條款,本條款之解釋,本條款之違反、終止或效力,或本條款之關係所導致的結果 (包括本條款交付仲裁之有效性、適用性或執行性相關爭議),若有歧異或求償 (以下稱「涵蓋爭議」),應依爭議解決中心的商業仲裁規則 (以下稱「CCR 規則」),以仲裁方式解決。此等歧異或求償,僅得個別交付仲裁,不得與其他方之求償或歧異合併交付仲裁。仲裁程序應於美國加州洛杉磯進行,但仲裁判斷可由任一管轄法院認可執行。仲裁期間,您或 安進 可視必要向加州洛杉磯之管轄法院尋求臨時或初步救濟,以保護本身權利或財產。
遞狀費、行政費及仲裁費,應依 CCR 規則支付。但若您可證明仲裁費用相較於訴訟費用,對您來說難以負擔,則 安進 將依照仲裁人認為可限制仲裁成本不至過高之必要範圍內,支付遞狀費、行政費及仲裁費。若仲裁人認定您交付仲裁的求償主張屬於濫訴,您同意將 安進 代您支付的一切費用償還給 安進,使費用之分攤符合 CCR 規則。
應依照 CCR 規則遴選一位仲裁人。仲裁程序應以英文進行。仲裁人有權授與法院依據普通法或衡平法提供可行之救濟措施,且仲裁判斷為最終結果,對雙方均有拘束力。但仲裁人無權做懲罰性或警示性損毀仲裁判斷;雙方當事人特此放棄此項權利。仲裁人應採納相關法律及本條款規定,否則即視為逾越仲裁權限,可據此聲請司法覆核。仲裁人的決定必須以書面說明並保密。
若第 13 條 (同意進行仲裁條款) 任一部分經判定無法執行,即排除該無法執行條款,其餘仲裁條款繼續執行 (但無論如何,不得進行集體、有代理人或私人律師的一般仲裁)。縱使法律另有規定,本條款所涉求償必須於求償訴因發生後一 (1) 年內提出通知,否則永遠不得提出。就第 13 條之目的,本條款及相關交易須遵守美國聯邦仲裁法 9 U.S.C. 第 1-16 條 (FAA) 規定。
本服務網站可能包含 安進 營運、預測、策略、財務現況、未來財務表現、安進 產品服務之未來需求、安進 意圖、計畫及目標等預測未來之聲明。此等聲明基於若干假設及估計,可能涉及本公司無法控制之重大變數。本公司或本服務使用「預測」、「預期」、「認為」、「估計」、「尋求」、「計畫」、「意圖」等類似詞彙時,即表示為預測未來之聲明,以符合證券法安全港所稱的未來預測聲明。本服務及本條款資料不構成出售或邀約出售任何證券。本條款資料無意、也不應視為併入 安進 證券相關申報文件。
本服務以美國加州為基地,僅供位於美國的人士存取使用。您確認,在美國境外可能無法存取本服務,特定人士可能依法不得存取,或特定國家規定不得存取。若您在美國境外存取本服務,須負責遵守當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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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聲明並保證: (i) 您所在國家並未遭美國政府禁運,或遭美國政府指定為「支持恐怖主義」;(ii) 您並未列名於美國政府之禁止或限制名單。
請注意:同意本條款,即代表您明確同意,放棄在美國境外依其他管轄地之法律對 安進 提起求償或法律行動;您的任何爭議將依照第 13 條規定,依美國相關法律在美國解決。
請確實詳閱本隱私權聲明,瞭解 安進 透過本服務所收集的資料,以及本公司對此資料之處理方式。
在無損 安進 隱私權聲明之前提下,您瞭解 安進 無法保證您使用本服務或透過本服務提供給您的資料,必定保密或安全。除法律明文要求外,您所遭遇的隱私或安全風險,安進 概不負責。視您本身情況及對本服務之使用意圖,您應負責採用最適合的預防及安全措施。安進 有權基於相關法律規定、法律程序、政府要求、保護個資及本服務安全等原因,在 安進 判斷之必要範圍內,隨時揭露任何資料。
本服務若干部分屬於 48 C.F.R. §2.101 所定義之商業電腦軟體,因此,美國政府人員或其承包商,不論國防部及其承包商 (依 48 C.F.R. §227.7201 至 48 C.F.R. §227.7204 規定) 或美國政府其他被授權人及其承包商 (依 48 C.F.R. §12.212 規定),就本服務可享有之權利,與所有獲得授權之其他使用者相同。
一旦您未能遵守本條款任一規定,即視為本條款自動終止。安進 得隨時依任何理由終止或修訂您對本服務之存取,無須另行通知。例如,若 安進 判斷您未成年,可能不經通知逕行拒絕您對本服務之存取。
終止並不減損 安進 其他權利或救濟方式。使本條款之意圖及目的具合宜效力之必要條款 (包括但不限於第 6、7、13、16、19、20 條),於本條款終止後仍然存續。
若您透過作業系統為 Apple’s iOS 的 Apple, Inc. (以下稱「Apple」) 品牌行動裝置或平板電腦 (以下稱「Apple 裝置」) 存取 App,則下列條款 (以下稱「Apple 裝置其他條款」) 特此納入本條款:
牴觸條款<。若本條款與 Apple 裝置其他條款有所衝突,透過 Apple 裝置存取使用本服務相關事宜,應優先適用 Apple 裝置其他條款。
與 安進 而非 Apple 之間的合約。您確認本條款為 安進 與您之間的協議,與 Apple 無關。您透過 Apple 裝置存取 App (以下稱「iOS App」) 的內容,由 安進 自行負責,與 Apple 無關。若本條款對於 iOS App 的限制條件較低,或與 Apple App 商店服務條款 (以下稱「App 商店服務條款」) 有所牴觸,牴觸部分應優先適用App 商店服務條款。
授權範圍。使用 iOS App 之授權為不可轉讓之有限授權,您可於 App 商店服務條款之使用規定允許範圍內,利用您擁有或控制的 Apple 裝置使用 App。
維護及支援。安進 應自行依據本條款規定或相關法律要求,負責 iOS App 之維護及支援服務。您確認 Apple 概無提供 iOS App 相關維護或支援服務之義務。
保證。未有效排除的產品保固,不論法律明示或默示規定者,概由 安進 自行負責。若 iOS App 未符合相關保固,您可通知 Apple,由 Apple 向您退回該 iOS App 的購買價格 (若有);在相關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Apple 就 iOS App 無其他保固義務;其他可歸責於未符合保固之相關求償、損失、責任、損毀、費用或開支,概由 安進 負責賠償。
產品投訴。您特此確認,安進 (而非 Apple) 應負責處理您或第三方就 iOS App 或其使用之相關求償,包括但不限於:(i) 產品責任求償;(ii) iOS App 未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之主張;(iii) 消費者保護或相關法律所產生的求償。本條款對 安進 之責任限制,未超過相關法律允許範圍。
智慧財產權:您確認,若第三方主張 iOS 或您持有或使用 iOS App 侵害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由 安進 (而非 Apple) 自行負責調查、辯護、和解並解決此等智慧財產權侵權主張。
第三方受益人。您特此確認並同意,Apple 及其子公司為本條款就 iOS App 的第三方受益人,一旦您接受本條款,Apple 即有權 (且視為已接受此等權利) 以第三方受益人身分,針對 iOS App 強制您執行本條款。
疑問或客訴。有關 iOS App 的疑問、客訴或主張,可透過下列聯絡資訊處理。
本條款 (包括本公司隱私權聲明) 為 安進 與您就合約標的事項達成之完整合意。
本條款對 安進 與您各自之繼受人及受讓人具拘束力,並為其利益而存續。
安進 得讓與本條款,但您必須取得 安進 事前明確書面同意始得讓與本條款。
本條款任一部分如經判定為不可執行或無效,其餘條款仍然有效,視同未曾納入該等不可執行或無效條款。
若 安進 或您未履行本條款義務,而他方不論任何原因未強制要求履行,概不構成他方拋棄強制履行的權利,亦不構成日後持續拋棄強制履行。
本條款任一規定均無意建立 安進 與您之間的代理、代表、合資、夥伴關係。
若 安進 或您因超出合理控制之原因,未能履行本條款任一義務,該方當事人得援引本條款,延後其履行義務之期間。
標題僅為方便而設。